第01版: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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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1日 星期

夯实责任 确保实效
——“阳光漯河”建设评论之三

■本报评论员

“阳光漯河”建设是我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和创新,是一项民心工程。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抓铁有痕的狠劲儿,钉钉子的钻劲儿,狠抓工作落实,为全面深化六项重大攻坚、持续推进“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要夯实责任。任何一项工作,谋划安排得再好,不抓落实等于零。建设“阳光漯河”,要始终做到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遏制,一手抓机制,治标与治本同时发力、互相促进,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逐级逐部门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阳光漯河”建设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制订工作方案,量化任务,采取创新性、操作性强的措施,切实把“阳光漯河”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矛盾问题,注重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来解决,推动“阳光漯河”建设扎实推进。

要务求实效。“阳光漯河”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工作繁重。各级、各部门要精心谋划,深入研究,稳妥实施,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真正通过建设“阳光漯河”,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确保取得让群众满意、经得起群众检验的效果。建设“阳光漯河”,既要紧盯当前,着力解决群众迫切关注的事情、部门亟须破解的障碍、干部现实存在的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氛围,注重干部良好习惯的培养,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对此,纪检监察部门要跟踪问效,要充分利用电子监察平台,对权力运行进行全方位监督;要加强过程督导,对积极落实、推进效果好的要通报表扬,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对搞“假公开”或“假程序”、“伪流程”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推进“阳光漯河”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上下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敢于担当、迎难而进,为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建设“阳光漯河”贡献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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