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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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9日 星期

漯河市交通秩序违法行为第六十九次曝光

4月11日15∶27海河路上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4月17日16:19长江路上占压绿道,罚款200元。
4月14日15∶35长江路上占压绿道,罚款200元。
4月14日14∶44崂山路上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4月14日15∶10泰山路上占压非机动车道,罚款200元。
4月11日15∶37海河路上逆向行驶,罚款200元、扣3分。
4月13日9∶22海河路上压黄实线掉头,罚款200元、扣3分。
4月13日9∶14海河路上违章停车,罚款200元。
4月15日16∶00 辽河路与崂山路交叉口,豫LZM166闯红灯,罚款200元、扣6分。
4月16日18∶31 淞江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货车豫LA996挂违禁入市,罚款200元、3分。
4月15日23∶00 黄河路与金山路交叉口,货车豫LB0628违禁入市,罚款200元、扣3分。
4月16日10∶18 岷江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豫L77552 闯红灯,罚款200元、扣6分。

4月11日至17日,市“两城同创”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市区部分主干道上机动车占压盲道、绿道、非机动车道、公交车位,逆向停车,夜间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曝光,并公布车辆所有人信息。此次曝光的车辆,市交警部门全部录入交通违法系统,依法给予罚款、记分。对违法停放的无牌、假牌机动车、电动车予以拖离暂扣并依法处罚。

下一步,我们还将对市区所有主干道车辆、行人违法行为持续组织曝光,对于曝光的车辆,将由交警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同时,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上予以曝光。

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市“两城同创”指挥部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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