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桂香(身份证:411102******1027)申请对坐落于漯河市漓江路的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刘长根(身份证:411102******1012)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曹桂香继承。刘艳平(身份证:411102******1525)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曹桂香,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联系电话:0395-3101081
特此公告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