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经漯河市人民政府同意,郾城区人民政府、漯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对持原郾城县建设局所颁发的规划、建设手续未进行房屋面积确认的房屋进行限期集中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原郾城县行政区域内持有原郾城县建设局所颁发的规划、建设手续未进行房屋面积确认的房屋。
二、办理条件:申请房屋面积确认所提供的规划、建设手续,须经郾城区城乡建设局核实认可。
三、办理时限: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7月26日
四、办理地点:漯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24号窗口
五、办理资料: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测绘报告、身份证件。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政府 漯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