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左素莉)4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雷建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成山、宗万志、陈平、杜广全、赵坤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广科出席会议。副市长张锦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黎卫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连东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区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并对《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漯河市市级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016年收支决算(草案)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在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后,表决通过了《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会后,按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要求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漯河市市级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016年收支决算和2017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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