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国内·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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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8日 星期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17)30号

付秋双(身份证:411102******3028)申请对坐落于漯河市汾河路春和家苑33号楼33幢4层406号(房产证:漯房权证召陵区字第20110005129号)的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杨顺强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付秋双继承。杨敏洁(身份证:411102******0060)、杨亚洁(身份证:411102******0040)放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付秋双,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联系电话:0395-3101081

特此公告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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