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永标(身份证号:411122******817X):
您和我公司的劳动合同已于2017年3月31日到期,因您在就职期间驾驶公司公交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多次通知您前来办理离职手续未果,现公司决定不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
特此公告
漯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