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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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0日 星期

漯河市交通秩序违法行为第七十二次曝光

5月4日9∶24辽河路上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5月5日9:44海河路上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5月4日9∶35舟山路上占压盲道,罚款200元。
5月4日9∶41泰山路上占压公交车位,罚款200元。
5月2日16∶30柳江路上占压非机动车道,罚款200元。
5月2日16∶11泰山路上占压非机动车道,罚款200元。
5月4日10∶15黄河路上压双黄线行驶,罚款100元、扣3分。
5月3日9∶18黄山路上违章停车,罚款200元。
5月5日17∶13,豫LYJ016在长江路与祁山路交叉口闯红灯,罚款200元、扣6分。
5月4日15∶22,豫LE9899在嫩江路与嵩山西支路交叉口闯红灯,罚款200元、扣6分。
5月7日23∶50,人民路与衡山路交叉口,货车豫LD6826违禁入市,罚款200元、扣3分。
5月6日23∶19,黄河路与金山路交叉口,货车豫L8175挂违禁入市,罚款200元、扣3分。

5月2日至8日,市“两城同创”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市区部分主干道上机动车占压盲道、绿道、非机动车道、公交车位,逆向停车,夜间违规使用远光灯,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曝光,并公布车辆所有人信息。此次曝光的车辆,市交警部门全部录入交通违法系统,依法给予罚款、记分。对违法停放的无牌、假牌机动车、电动车予以拖离暂扣并依法处罚。

下一步,我们还将对市区所有主干道车辆、行人违法行为持续组织曝光,对于曝光的车辆,将由交警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同时,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上予以曝光。

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市“两城同创”指挥部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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