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近两年的执行案件终于执结。
2015年的一天,闫某与外甥发生冲突,后被其打伤,于是闫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外甥许某告上法庭。经过审理,法院判决被告许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两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许某并未履行判决,闫某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到召陵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执行人员接到案件后的第一时间就前往各银行和车管所查询许某及其妻子名下的账户、车辆,但是均无所获。
2015年10月9日,在许某坚决不履行执行判决的情况下,法院对其做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许某从看守所释放后,不但不悔改,反而音讯全无。执行人员多次前往许某家中寻找均未果,后经走访,得知许某外出打工,但其电话从未接通。于是该院在许某的村中张贴“大头贴”悬赏公告,并始终关注着许某的行踪。
今年3月,得知外出近两年的许某突然出现在家中,该院执行人员第一时间赶了过去,经过耐心地劝解,许某心理防线逐渐被攻破。随后执行人员加大工作力度,多次前往许某家中,从亲情、法律、道德角度感化被执行人,最终使许某履行判决。王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