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者:张大红,土地证号:漯国用(2013)第003135号,坐落:郾城区井冈山路舒漫沙田莱茵风景南区19号楼3单元105室,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面积:23.56平方米,因土地证丢失,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依据申请人申请,补发新证。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