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见习记者 薛宏冰
通讯员 王少民 何连文
不像刑侦民警冲锋陷阵勇擒歹徒,也不像派出所民警走村入户解决纠纷,更不像交通民警伫立街头挥臂畅路。他们通常站在幕后,但幕前的人却说他们才是真英雄——没有他们的监督与服务,不会有他们幕前的闪光。
站在幕后的英雄就是舞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不久前,他们也站到了幕前,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被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国字号”荣誉是如何成就的呢?近日,记者走进舞阳县公安局进行了采访。
建立标准体系严把“源头关”
“成绩的取得跟局党委的重视密不可分。”舞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侯亚峰坦言。近年来,舞阳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工作建设,多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制订措施,提高了全局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局党委定期开展中心组学习,对相关公安执法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探讨。对于出现的疑难案件,局执法监督委员会及时主持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并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做出案件处理意见。”侯亚峰说。
为把好“源头关”,该局健全执法制度,建立了一套标本体系,“定规矩、成方圆”。由该局法制大队牵头调研,先后制订了《舞阳县公安局案件审核把关制度》、《舞阳县公安局执法考核评议制度》、《舞阳县公安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有了这些制度,执法随意性被抑制,“潜规则”变成“明规则”,收获了多方好评。
不仅如此,舞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还根据该局法制工作任务实际需要,制订《舞阳县公安局关于实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工作意见(试行)》,意见实施后将所有刑事案件归口到法制部门统一审核把关、统一提请逮捕移送起诉,全面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新机制,形成完整的执法责任链。在此基础上,还推动建立公安局与检察院、法院联席会商机制,对重大疑难问题同研究、同解决、同部署、同推进。
严把案件质量关实现“零投诉”
“公生明,廉生威”。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执法机关必须恪守的底线。作为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部门,舞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谨守法律的“公平秤”,为舞阳县公安局中心工作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2016年,法制大队的成绩单分外亮眼:审核刑事案件560余起,行政案件470余起。其中行政复议案件2起,维持2起,行政诉讼案件3起,无败诉案件。所办案件无一件错案,群众的执法投诉为“零”。
尽管成绩突出,但对法制大队来说,这样的成绩还远远不够。他们深知,公安法制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必须全面加强公安队伍能力建设和素质建设,提高民警队伍的执法水平。为此,法制大队坚持严格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日巡查、月考评、季度考评及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案件考评制度。通过考评,舞阳县公安分局的案件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他们还主动要求外部监督。5月23日上午,我市首个检察院驻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在舞阳县公安局揭牌。该检察室的成立,将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协作配合和监督互信,规范公安机关公正司法。
规范执法办案实现“一体化”
因邻里纠纷,村民李某与邻居发生厮打。在被执勤民警传唤到舞阳县公安局办案中心途中,李某想到以前听到的流言:办案中心脏乱差,不配合还要挨打,于是心里面七上八下。到了办案中心,询问室整洁敞亮,民警言谈举止文明,李某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很配合地完成了事件调查和矛盾调解。
这只是舞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规范执法办案的一个缩影。舞阳县公安局率先在全市公安机关建设了办案中心,舞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承担该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工作,指导建成了高标准、高规格的执法办案中心,做到了传唤、信息采集、讯(询)问、电子监控、刻录光盘一体化办案体系,在全省组织验收中获得全省县级公安机关第五名的好成绩。
走进该办案中心,各个功能区划分井井有条。“我们做到‘四个一律’: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严禁违反规定带出办案区讯(询)问;违法犯罪嫌疑人进入办案区后,一律先进行人身检查和采集信息;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内,一律要有人负责看管;在办案区内开展执法活动,一律要有视频监控并记录。”办案中心负责人杨杰介绍说。
牵住队伍建设这个“牛鼻子”
作为执法主体,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一次执法不公、一个环节的程序不规范,都可能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执法规范化建设首先要牵住队伍建设这个“牛鼻子”。
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大队每季度都会针对辖区案件中存在的突出执法问题,进行案例现场评析。此外,有针对性地组织民警参加庭审旁听活动,对在案卷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办案民警面对面进行讨论纠正,督促提高民警的法律知识运用水平和案件侦办能力。结合实际,轮训一线办案民警,以点带面,形成全警依规行事、依法办案的良好局面。
同时,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为抓手,提升民警执法素质。目前,除录用新警外,全局民警全部获得民警初级执法资格证书。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民警都取得了中级执法资格证书。四位民警获得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证书,并录入全省公安机关人才信息库。
沉下心来当好案件“拍板人”
在舞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的工作是项苦差,作为案件的“拍板人”,审核案件只是法制大队民警日常工作的一部分。除此之外,他们还有着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规范性文件审核、复议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办理、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认定、法律文书管理等公安法制职责。而在实际工作中,法制大队还承担行政职权清理、依法行政、普法工作、依法治县、信访以及大量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如此专业、繁杂的法制工作,没有过硬的法律素养和个人能力是不行的。所以,能够到法制大队工作的民警,都是法律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在基层3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各项公安业务,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的复合型人才。
面对繁杂的工作,法制大队的民警也会有怨言,但只要工作起来,他们便都会沉下心来,坚持“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从毛头小伙,到中年大叔,法制大队大队长侯亚峰和副大队长周少强、亢一辉顶着案多人少的压力,负重前行,把青春交给法制大队;副大队长连兆宇几年前患脑梗后腿脚不便,但拖着病体,依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80后小伙杨杰作为法制大队的新生力量,常年坚守在办案中心,监督案件审理工作,把好案件审理关……
在法制大队这样的民警还有很多,正是他们的专业、用心、细心,才成就了“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的荣誉!
光荣榜:2014年,舞阳县公安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自2007年,舞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连续8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执法先进单位”,连续4次被市公安局、舞阳县公安局评选为“先进集体”,2017年5月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该大队3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2名民警被省公安厅评选为“优秀法制民警”,有4名民警被市公安局评选为“执法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