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6月13日选举产生了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予公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松林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连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