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村乡郭庄村的郭老汉从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里接过2.6万元受害赔偿款,一起受害赔偿案件成功和解执结。
今年3月份,郭老汉受雇为张某搬运楼板,在搬运过程中,被楼板砸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事发后,郭老汉多次向张某讨要医药费及赔偿金,张某却拒绝支付。无奈,郭老汉将张某诉诸法院,该院判决张某赔偿郭老汉各项损失3.2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郭老汉遂向该院申请执行。
在立案执行期间,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与郭老汉是邻居,强制执行会激化矛盾,影响以后两家相处,便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做思想工作,希望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通过一次次不厌其烦地劝说,张某最终愿意和解。法官趁热打铁邀请村“两委”干部参与做双方工作,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张某一次性支付郭老汉2.6万元,而其余款项郭老汉愿意放弃。这起受害赔偿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蔡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