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下午,全市政法系统召开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现场发布了37项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发布的承诺如开展“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可通过“交通事故快处快赔”APP客户端上传事故照片处理事故、扩大军人军属和社会公益事项法律援助覆盖面等多项承诺已在实施。发布承诺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推动各项承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居民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7月1日起,在全市各县区均设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凡离开户口所在地在漯河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市)居民,或离开户口所在地在我省其他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就业、就学、居住的漯河籍居民,均可在居住地就近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无须再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二、市、县内户口迁移实施“一站式”办理。7月1日起,凡符合户口迁移条件,在市辖区或县范围内申请户口迁移的,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通过信息系统直接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无须再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三、进一步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力争年底前对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过期等各种原因,没有登记户口的人员,逐一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办理户口登记。
四、为走失老人、儿童提供寻人查找服务。当事人可拨打“110”或到走失地公安机关登记,并提供走失老人、儿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走失地点和时间,公安机关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协助查找。
五、就近办理往来港澳台再次签注。7月1日起,两县公安机关可受理、制作和发放港澳台再次签注,申请人无须再到省辖市公安机关办理该项业务。
六、实行机动车号牌选号改革。6月1日起,全面推行机动车号牌“50选1”、互联网自编自选、随机选号和手机APP选号,号牌号码由计算机随机投放、自动增补,选取公开、公平、透明。
七、全面推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我市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交通事故快处快赔”APP客户端上传事故照片,民警和保险公司人员可根据上传照片远程定责,下达事故认定书和远程定损、赔付,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减轻交通拥堵。
八、全面实行机动车检验网上预约办理。7月1日起,检验机构(具备两条检测线以上的)全面开通预约服务,向群众提供互联网、手机APP、短信、语音电话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发送车辆到期审验短信、微信提醒,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九、为出行群众提供实时路况信息。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官方微博、微信、交通广播发布实时路况,在节假日提前发布出行预警,服务群众出行。
十、开通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短信告知提示。机动车车主或驾驶人通过登录“交通管理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或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面签注册为用户后,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互联网及时发布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行为提示信息,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驾驶证逾期未审验、记分临界满分等45项短信告知服务。注册用户也可手机下载“交警12123”手机APP,免费获取相关信息服务。
一、着力实施智慧法院建设,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对全市法院诉讼服务网络进行扩容升级,实现数字法院系统、智能办案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等一网融合。以“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为原则,以诉讼服务“全方位、零距离、无障碍”为目标,建成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查询案件流程信息。进一步扩大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范围,拓展网上立案案件类型。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尽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助推诚信漯河建设。扎实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年活动,加快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年底前实现对土地、房产、理财产品、证券、股权、车辆等联网查控,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担任公职、评先晋级、政府采购、高消费、出入境等方面的全方位限制。深入开展“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协助法院执行、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严厉制裁逃避执行行为,坚决让“老赖”无钱可赚、无福可享、无路可逃。确保今年基本解决“执行难”。
三、全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基层法院适用独任审判、小额速裁、轻刑快判案件的比例不低于60%。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四、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统一证据标准,提高证人出庭率和律师辩护率,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五、持续深化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全面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及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六、完善农民工讨薪维权工作机制,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持续加大对“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力度,促进专项维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七、强化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校园欺凌和暴力侵害专项治理活动,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加大专题法治宣传力度,提升青少年守法维权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八、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重拳打击制造雾霾、污染水源土地、毁坏植被等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判处民事赔偿、进行生态修复。
九、全面推广涉军维权“汤阴经验”和“信阳模式”,完善司法拥军服务网络,持续开展“送法进军营”和联络帮扶活动,妥善审理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相关案件,为国防和军队改革提供司法服务。
十、狠抓队伍管理,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错案警示教育,严查“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拖”等不正之风,严惩拉掮受贿、贪赃枉法、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打造忠诚有担当的法官队伍。
一是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积极投入扶贫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组织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和宣传活动,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一线执法人员和重点领域人员的警示教育,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促进扶贫工作依法开展。
二是加强环保领域法律监督,努力呵护“碧水蓝天”。围绕我市专项治污行动,部署“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的刑事犯罪。开展环保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查案工作,严肃查办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等环境评估、环保监管、环评审批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部署,以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开展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工作,当好保护环境的“公益守护人”。
三是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就医用药安全。全市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公安机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等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依法快捕快诉。深挖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线索,严查一批职务犯罪案件,努力为食品药品安全筑起一道更加牢固坚实的“法治”屏障。
四是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大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等职能作用,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倾力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情况的监督,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办理案件中,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创业环境。对于锐意创新探索、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或错误,区分情况,慎重对待,激发和保护创新活力。
五是依法严惩电信网络犯罪,坚决维护公民信息财产安全。成立专项打击领导小组,出台惩治电信网络犯罪意见,积极参与我市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专项行动。对窃取、泄露、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相关灰色产业链涉及的犯罪,给予从重打击,遏制电信网络领域犯罪高发势头。
六是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投入更多力量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依法处置校园欺凌涉及的刑事案件,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帮扶力度,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七是加强刑事司法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在司法办案过程中,注重延伸职能,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通过审查家庭生活状况、遭受经济损失等情况,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将司法救助与动员、协调社会力量进行救助帮扶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破坏的社会关系。
八是组织开展“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切实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根据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暂予监外执行法律监督,集中解决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依法监督收监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或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罪犯,严肃查处在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依法、严格、公正、规范进行。
九是提供高效便捷“一站式”检察服务,努力为人民多办事、让群众少跑腿。加强和完善控申接待、检务公开、案件管理大厅建设,整合来访接待、12309举报电话、远程视频接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律咨询、律师接待、案件信息查询等功能,进一步把司法为民、利民、便民举措落到实处。
十是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切实让人民群众监督检察机关的司法活动。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目标,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建设和应用,加强与群众沟通互动交流,倾听群众声音,自觉做到在阳光下司法、在监督下用权。积极做好检察宣传工作,增强漯河检察公信力、亲和力、影响力。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规范行使检察权,确保检察机关自身公正清廉。
一、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援助事项范围,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力度,扩大军人军属和社会公益事项法律援助覆盖面,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法律援助工作。
二、开展“迎接党的十九大,矛盾大排查,人民调解进万家”专题活动,持续推进人民调解个人调解室和星级调委会建设。
三、组织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公益法律服务月活动,开展系列律师党员社会捐款和社会救助公益行动。
四、深化公证便民利民行动,在各公证机构建立公证办理快速通道,对老年人、残病当事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在“五一”为全市劳动模范开展公证免费服务周活动,将在十月份为全市70岁以上老年人开展遗嘱公证免费服务月活动。对具备网上申办条件的公证事项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和网上评价反馈。
五、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司法鉴定事项,减少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六、认真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全年举办青少年法治宣讲报告180场次以上。
七、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市各县区司法局、乡(镇、街道)社区试点建设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功能一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见习记者 薛宏冰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