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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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31日 星期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需电子档案数字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7]121号。

二、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是具有供货服务能力且年检合格的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或涉密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供应商为河南省省外企业的,除提供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原件外,还须在河南省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供河南省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该项目已备案的证明文件原件。4.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数据安全防护系统”及存储原生产厂商的授权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5.如法人代表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为独立供应商。

三、招标内容: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档案数字化加工处理。采购预算:1899000元。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7月28日至8月3日,每天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4室(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山路南段市财政局院内)。方式: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招标资料。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须提交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供应商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应包含项目名称、编号等信息,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说明: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五、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16日上午9:00,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213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开标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采购中心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62516

八、其他: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及任何服务费。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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