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兰(身份证:411123******0028)申请对坐落于西环路(房产证:郾城县字第0000005700号,土地证:郾国用【2000】第0404号)的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赵保志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李玉兰继承。赵洪卫(身份证:411123******0015)、赵红妍(身份证:411123******0062)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李玉兰,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联系电话:0395-3101081
特此公告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