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法制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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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1日 星期

创新帮教模式 构筑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陈怀耀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有的误入歧途,被折断了翅膀,对待这些折翼的天使,就更需要我们精心修复,让他们尽快飞翔。

近年来,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创新青少年维权帮教模式,针对不同年龄、不同类型的青少年实施挽救、矫正、预防、救助等关爱措施,为更多的家庭送去温暖的法制阳光。该院也被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称号。

以执法办案为契机,实施挽救型关爱。在批捕、起诉等部门,建立“青少年维权岗”,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组建“爱心妈妈办案小组”,实施“花季护航”,选择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做出是否逮捕和起诉决定之前,采取“五走访(电话询问)、四审查”的办案方式,即走访(电话询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村委会、派出所、老师、同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原因、社会危害性、家庭状况、个性特征等一一进行严格审查。对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采取取保候审的,尽量采取取保候审,以减少羁押给青少年带来的不良影响。对于初犯、偶犯以及被胁迫、诱骗而走上犯罪道路,且情节较轻的,依法采取不批捕、不起诉措施,并与有关部门联系,让他们重返校园继续学习。

以社区矫正为平台,实施矫正型关爱。对不批捕、不起诉和判处缓刑的青少年,批捕、起诉和监所等部门依托社区矫正平台,针对不同青少年具体情况成立“一帮一”、“多帮一”帮教小组,对帮教对象做到走访监护人,了解家庭教育全貌;走访老师,了解其在校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表现;走访社区,了解其道德品行、个性特征、社交圈子等情况,并定期回访考察帮教效果。与此同时,还将维权的触角延伸到“大墙内”,为服刑的未成年犯罪人员开展“送文化、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与他们拉家常,了解其改造情况,帮助他们分析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教育他们迷途知返,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到亲人身边,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

以法制教育为依托,实施预防性关爱。学校是未成年人的集聚区,为守住这块净土,该院指派人员组成法制教育宣讲组,到辖区学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法制教育巡回报告,用生动鲜活的身边事教育青少年。同时,与区教育局结合,在区实验中学等重点学校设立法制副校长,通过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了青少年辨别是非的能力。

以帮扶解困为载体,实施救助型关爱。检察长倡议并组织开展“关爱在校学生”行动,近三年来,已对30多名在校贫困学生开展了结对帮扶,为他们送去了棉衣和米面油等生活用品,资助特困小学生每人1000元。该院每年出资9000元,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副检察长罗俊峰等三名同志,每年每人出资500元,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困难。同时,共青团组织开展了“与儿童共同过六一”、“向困难学生献爱心”等活动,把关爱送到青少年身边。

作者系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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