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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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2日 星期

公告临不动产公(2017)第0013号


该房屋因房产证丢失,我局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有异议者请持书面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临颍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审查手续,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注销原房产证,颁发新不动产权证书。

姓 名 面积(m2) 坐落 原房产证号

宋 伟 80.40 临颍县陵园巷东侧 0000004308

临颍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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