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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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8日 星期
加大力度 简政放权
我市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


本报讯(记者 梁晓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我市再迈大步。日前,新一届政府下发文件,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并公布了取消、下放和调整后保留的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目录。(详见今日3版)

市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指出,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职权147项。其中,行政审批类事项102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36项、行政检查事项5项、行政处罚事项31项、行政确认事项9项、行政强制事项2项、行政征收事项4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行政给付事项1项、其他职权事项51项;下放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其他职权事项2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2项。

简政放权是本届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为了取得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活力,新一届政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坚决把该放的彻底放开、改减的彻底减掉、该请的彻底清除。实行清单式管理,行政职权每取消、下放一项,清单中及时销号一个,各部门坚决不能以任何形式保留或变相实施,确保取消、下放落实到位,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同时,各县区要认真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于下放的行政职权,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培训和技术支持,做好放权配套工作。对于保留的行政职权,进一步梳理审核,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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