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玲玲
通 讯 员 王 鹤
近年来,市劳动监察支队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秉承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力地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和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健康发展。
转变执法理念,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为了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推动依法行政,结合劳动监察支队实际业务工作,做出周密可行的宣传工作安排,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切实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明确学习宣传的内容、形式和时间等要求,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转变思想,由被动执法到主动服务,主动深入用人企业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企业在依法用人方面的实际困难,答疑解惑,提升用人企业依法用工的意识;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激发职工学法、用法的热情,提高普法教育的实效性。
创新工作机制,建立用人单位“红黑榜”,推动劳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为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依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求,该支队在管辖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依据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建立管理规章制度情况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用人单位是否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情况、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确定“红榜”和“黑榜”名单,并适时进行发布。企业列入“红榜”“黑榜”的情况将计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情况,计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与此同时,与相关部门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对企业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这将推动良好社会舆论的形成,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工作职责,倡导文明服务风气。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对来访接待、调查处理、内部监督等各项工作进行规范管理,用制度管人,确保做到责、权明晰,岗位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加大对制造、餐饮、建筑领域等行业的监察力度,通过日常巡查、投诉举报专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切实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年初以来,该支队所巡视检查范围内的案件,均在规定时效内结案,结案率100%,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肯定。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人力资源市场用工秩序,净化了劳动用工环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