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产权人关学端的申请,登记在漯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名下的土地分割转让预登记证遗失,宗地坐落:召陵区燕山路与黄河路口幸福苑4号楼5单元514室,用途:城镇住宅,类型:划拨,面积:24.36平方米。我中心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注销原证书,并办理补发手续。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