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视点·新闻
本版新闻列表
 
上一篇  下一篇
2017年9月29日 星期

我省进一步规范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


近日,《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人社〔2017〕77号)发布,对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进行了规范,并在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等方面进行了部分调整。

在申报条件上,要求项目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成立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五年以内的首次创办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创业团队优秀,项目法人为自主创业人员,包括: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及失业人员等;项目在吸纳就业、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创新性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符合我省产业政策方向,互联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创业项目优先;至少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同等条件下,创业地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项目优先;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公司注册手续完善,有独立的对公账号;已经享受过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和返乡下乡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等省人社厅创业扶持政策的项目不能再次申报。申报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项目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企业年营业收入基本达到小型企业标准;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等劳动报酬。

在申报资料上,要求项目法人是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显示失业状况页面的复印件,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协议复印件,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中是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的提供与上述人员同样的材料,属于返乡创业农民工的提供在乡镇或农村的身份证复印件;人社部门盖章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发放台账;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项目,提供贫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扶贫手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申报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项目还需提供项目最近4个季度的税务报表、最近六个月的工资发放表、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5人以上)。

拟申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访问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网上申报栏目,下载安装企业客户端,按申报系统使用说明的要求进行注册和申报。申报完成后,下载并打印2份项目申报书,报送省辖市和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市创业办提供


上一篇  下一篇
鄂ICP备05006816号
Copyright@1984-2006 China water transport.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运报刊社 版权所有 建议分辨率1024*768 IE6.0下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