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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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5日 星期

公 告漯房产公(2017第090号)


依据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2017)豫1104民初15号民事调解书、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2017)豫1104执6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何继伟所有的位于召陵区人民路天桥小区6幢11号房(产权证号为20100008396号)过户给郜红霞所有,原证书公告作废。

漯河市房产交易处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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