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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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7日 星期

公 告临不动产公(2017)第0024号


该房屋因房产证丢失,我局已初步审查,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有异议者请持书面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临颍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审查手续,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注销原房产证,颁发新不动产权证书。

姓 名 面积(m2) 坐落 原房产证号

王卫平 150.7 临颍县天和苑8幢2单元2层东户 3140508009

临颍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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