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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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3日 星期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2017)164号


史耀清(身份证:411102******0567)申请对坐落于文化路(房产证:漯河市房权证源汇区字第0000025305号)的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刘建坡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史耀清继承。王拴(身份证:411123******402X)、刘朋(身份证:411102******0078)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史耀清,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电话:0395-3101081。

特此公告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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