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本报记者 姚 肖
通讯员 王超峰
近年来,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以强化监督制约职能为主线,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为标准,多次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和“反向审视”等专项活动,控申举报工作整体水平逐年提高。该院连年在全市检察系统年度考评中被评为先进单位,被市、区两级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被授予“全省公务员示范岗”。近日,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擦亮“窗口”
提升接待水平
办公大厅宽敞明亮,各种现代化设备一应俱全,便民服务应有尽有……据了解,为创造良好的接待环境,郾城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完善“窗口”硬件建设,按照国家级“文明接待室”标准,对控申接待室进行了高标准改建。面积近200平方米,设有专用候谈接待室、检察长接待室、远程视频接待室、信访听证室、心理咨询室,实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在接待室显著位置公布院领导及控申接待人员情况公示栏、来访须知、受案范围、文明接待公约、投诉指南、检察人员纪律、文明接待用语等;安装了安检设备、监控设备、防爆设备、视频接访系统、接访登记处理系统、12309专用举报电话、检务公开触摸屏、电子显示屏;配备专职司法警察,确保接待场所安全秩序;所有群众控告、申诉、举报实现网上录入、网上办理、网上审核审批、网上管理、网上监督,还与公安、法院、信访部门建立了横向沟通查询系统;配置了急救箱、物品寄存、针线包、饮水机、取暖降温设备、书写台、残疾人绿色通道、便民伞等,从细微之处为群众着想。
同时,为提升文明接待水平,该院高度重视加强“窗口”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岗位练兵,举办业务培训、研讨,不断提高干警的控申工作水平和能力,确保达到着装整齐、挂牌接待、热情接待、文明接待的岗位要求。近年来,该院控申科多次受到表彰,从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事件。
创新举措
真情服务暖民心
“门常开、人常在”“你动嘴,我跑腿”“今天你找我,明天我找你”等接访原则,铭刻在该院控申科全体干警心中,他们用真诚笑脸、贴心服务谱写了一曲曲动人乐章。
2015年7月,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迎来一名满头白发的老太太,她连声喊冤,情绪激动。控申科科长刘桂琴赶紧上前扶老太太坐下,安抚她的情绪。原来在1989年,老太太的儿子丁某与同村的赵某在一次互殴中伤了头部,却在几天后伤口感染不治身亡。丁某死亡后,原郾城县公安局以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并向原郾城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赵某。原郾城县检察院做出了批准逮捕丁某的决定,后原郾城县公安局经预审认为赵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且未超过必要限度,构不成犯罪,做出了撤销案件决定,并将赵某宣告无罪释放。老太太对此决定不服,多次上访无果,后因其丈夫丁某身患重病,需要照顾,她暂时放弃了上访。从2012年开始,王某又开始上访,要求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
刘桂琴耐心地听完老太太的诉求后,及时向主管副检察长陈怀耀汇报。院领导非常重视,及时向区政法委汇报。但由于案件时过境迁,无法再补充侦查,案件事实难以查清。在这种情况下,刘桂琴多次为老太太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说明案件信息以及无法补充侦查的原因,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刘桂琴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为老太太申请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并配合公安机关督促原犯罪嫌疑人赵某给予老太太一定经济补偿。最终,取得了老太太的理解,使案件息诉罢访。
在郾城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类似这样感人的案例不胜枚举。
据了解,为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创新信访接待工作,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制度,真情接待来访群众,制作“群众点名接访指南”;进一步完善律师、人民监督员同步介入信访工作制度;创新推出偏远乡村、老弱病残群众“一个电话,检察官上门接访”制度,并为来访群众建立医疗健康绿色通道,确保来访群众的健康安全。
同时,该院坚持“五到位”,耐心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信访联动网络,预防处理到位;完善涉检信访处理长效机制,制度措施到位;认真做好信访接待,释法说理到位;重视齐抓共管,联动稳控到位;实行信访问题责任倒查制度,责任追究到位。近年来,共妥善处理各类信访130余件,没有因处理不当或不及时而引起赴省进京访。
强化监督
捍卫公平正义
2015年12月某日一大早,郾城检察院控申科的门口已经聚集了一群来访群众,负责接访的值班干警赶紧把他们领进接待室,给群众倒上一杯杯热茶。
经了解,他们是郾城区裴城镇某村的村民,要举报该村的党支部书记梁某贪污危房改造款以及公共卫生经费等问题,虽然已经向多个部门反映却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值班干警向检察长汇报后案件交由控申科初核,干警们不惧严寒,下乡调查取证,奔走于相关部门调查情况,询问相关证人,对村民反映的问题逐条落实。经初核,认定梁某存在严重违纪问题,干警们向检察长汇报后,案件移送到郾城区纪检委处理,最终梁某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干警们真诚的付出,村民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这起案件妥善处理后,村民们一个劲儿地表示感谢。
“作为接访部门,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上访人员选择来到检察院反映问题,是对我们的信任,更是我们的责任。对于他们的合理诉求,我们会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尽最大努力让群众满意。”刘桂琴说。
据了解,近年来,郾城区人民检察院重视举报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举报初核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发挥宣传引导作用,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在全国检察机关连年开展“举报宣传周”集中宣传的基础上,强化日常宣传,采取走访、座谈、上法制课等形式,引导群众正确举报。在市区休闲场所设置检务公开栏,将检察机关的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办案程序等公布于众;在各乡镇设立法律服务站,定期巡回下访宣传,指定举报信访联络员,形成全方位的举报宣传格局。
发挥矛盾化解作用,提高初核效果。该院在消化举报线索、提高成案率、维护一方稳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近年来,该院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52件,依法初核19件,反贪、反渎部门立案侦查 6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余万元。
积极办理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该院坚持用公开审查、公开办理、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的办法提高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透明度。坚持用“四快”,即进入程序快、解决问题快、结案快、反馈快的工作方法来提高办案效率,做到及时办理无积压。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最有发言权的。发挥好群众的监督作用,有助于捍卫法律尊严,真正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郾城区人民检察院领导陈怀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