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漯河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今年11月至12月,对市水利局进行工作评议。
评议主要内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情况;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水利系统“放管服”等有关政策情况;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办理市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情况;履行工作职责情况,重点是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防汛抗旱、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等工作情况。
社会各界如对市水利局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即日起可向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反映(办公室设在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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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