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2017)豫1103执178号执行裁定书、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2017)豫1103执17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王红宇所有的位于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路大唐世家2号楼2幢38号房(产权证号为20070013294号)过户给孟帅所有,原证书公告作废。
漯河市房产交易处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