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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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4日 星期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17)168号


张晨越(身份证:411123******0202)、张智铨(身份证:411102******0037)申请对坐落于金牛工贸区[房产证:漯河市房权证郾城区字第20080002744号、土地证:漯国用(2008)第001417号]的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张建伟名下的上述不动产(张建伟个人所拥有部分)由张晨越、张智铨继承。刘瑞玲(身份证:411123******3565)、张永根(身份证:411123******0030)、王秀娥(身份证:411123******3521)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张晨越、张智铨,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电话:0395-3101081。

特此公告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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