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视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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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8日 星期
郾城区
为“关键少数”戴上“紧箍”


日前,郾城区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聚焦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多维度设置监督“探头”,扎紧制度“笼子”,为“关键少数”戴上“紧箍”,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强化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利剑作用,引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依法用权。前移审计关口,对在同一领导岗位任职满两年以上的乡科级党政正职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任中经济事项监督。2017年,对18名科级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18项24个问题分别向所在单位负责人面对面逐一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制订出台了《郾城区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规范乡科级党政正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行为,由区审计局、财政局派人负责监督交接,使走者清白、接者明白。

开展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参照县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做法,延伸至科级干部,在科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信息库,动态把握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情况。

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督特别档案”。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计生、安监、环保等执纪执法部门实行监督信息互联互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集体把脉会诊,分析、研判干部存在的问题和倾向性苗头,及时预警提醒。在此基础上,建立科级干部及科级后备干部“监督特别档案”,把执纪执法部门反馈的监督信息适时录入“监督特别档案”,截至去年,已录入科级干部信息61条,中层干部信息53条,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

建立常态化巡察制度。区委建立三个巡察组对全区各单位开展常态化巡察,全面发现、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政治纪律、思想作风、廉洁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把握领导干部的社会反响和舆论动态,早发现、早提醒,防患于未然。在巡察中,下发整改通知39份,情况说明5份,充分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

蔡 伟 张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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