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晓龙)12月8日,我市举行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以及来自社会各界的消费者、经营者代表参加听证会。
据了解,此次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是节能减排所需和国家政策要求。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要求各地建立和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并且明确了此次污水处理费调整的最低标准。我市现行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是省发改委2004年制定的,截至今年这一收费标准已有13年没有调整,已不适合当前的物价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无法满足正常污水处理运行费用的需要。为此,市发改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我市污水处理费调整拟执行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调整方案为:漯河市区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至0.95元/吨,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至1.4元/吨。临颍县、舞阳县城区和全市所有建制镇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至0.85元/吨,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至1.2元/吨。
听证会上,参会的15位代表站在不同的角度,结合切身体会,依次发言,一致表示同意调整听证方案。同时,提出了要进一步区分工业和特殊行业、加大对低保家庭和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加强对污水处理企业的管理等意见和建议。
会上,市发改委表示,会后将认真研究归纳听证会参加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方案,形成正式听证报告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