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花(身份证:411123******052X)申请对坐落于淞江路福星家园4楼4幢103号(房产证:漯房权证郾城区字第20110020212号)的一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田志兴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潘金花继承。田海涛(身份证:411123******0535)、田建涛(身份证:410105******8433)、田晓黎(身份证:410105******272X)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潘金花,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电话:0395-3101081。
特此公告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