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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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日 星期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2017)182号


郭品(身份证:411102******3029)申请对坐落于高新区东方大市场(房产证:漯更字第022767号)、高新区东方大市场(房产证:漯更字第022768号)、源汇区黄河路(房产证:漯房权证市字第0101025099号)的三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周文典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郭品继承。周爱英(身份证:411102******3082)、周美英(身份证:411102******3020)、周凤美(身份证:411102******3044)、周国栋(身份证:411102******3519)、周国庆(身份证:411102******3010)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郭品,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电话:0395-3101081。

特此公告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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