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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1日 星期
2017年国家层面出台的涉及国土方面的政策规定
以土地利用综合改革为动力 为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土地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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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关于国土资源的重要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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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十九大报告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明确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

十九大报告在“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中明确提出:“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严格保护耕地,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北斗导航定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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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卫片执法——

答:土地卫片执法是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某一区域某一时段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监测,通过监测对比前后的用地情况,确定变化图斑,再对变化图斑进行核实,确定土地利用合法性的一种土地执法监管手段。通过开展全天候的卫片执法检查,使核查违法违规用地由原来的“自下而上”发现、报告转变为“自上而下”发现、监督,真正实现了对违法违规用地“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立体监管。

哪些土地违法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批地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410条的规定,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处罚:(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二)违法占地类。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342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三)违法转让类。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228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土地整理项目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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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国土资源重点工作

严守耕地红线——

2016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提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质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有机肥积造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允许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取得指标调剂收益。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全面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认真总结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允许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的补偿。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农业、农村各业用地。完善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快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严禁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或建私人庄园会所。完善农业用地政策,积极支持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休闲采摘、仓储等设施建设。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探索对资源匮乏省份补充耕地实行国家统筹。

实施耕地保护党政同责——

2017年1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提出: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着力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探索建立土地用途转用许可制,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转用管控。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省域内调剂为辅、国家适度统筹为补充,落实补充耕地任务。资源环境条件严重约束、补充耕地能力严重不足的省份,对由于实施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造成的补充耕地缺口,可向国务院申请国家统筹。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

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中办国办《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5号]提出:对土地资源超载地区,原则上不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城镇建设用地零增长,严格控制各类新城新区和开发区设立,对耕地、草原资源超载地区,研究实施轮作休耕、禁牧休牧制度,禁止耕地、草地非农非牧使用。对临界超载地区,严格管控建设用地总量,逐步提高存量土地供应比例,用地指标向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倾斜,严格限制耕地、草地非农非牧使用。对不超载地区,鼓励存量建设用地供应,巩固和提升耕地质量,实施草畜平衡制度。对超载海域,属于空间资源超载的,依法依规禁止岸线开发和新上围填海项目,研究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评价结论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变化状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范围。

国土资源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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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打造规范化队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

二是严守耕地红线,着力加强耕地保护。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完成建设、服务、监管、执法等各项任务目标。

三是优化服务理念,着力做好用地保障。建立全市重点项目信息网络,重点保障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强地价动态监测和基准地价更新,完善市场地价评估体系。

四是加快推动土地及资源领域改革,服务“三大攻坚”,做好“两项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

五是严格执法监察,着力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着力推进全域土地督察通报问题整改和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工作。

六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夯实业务基础,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做好“数字漯河”地理空间框架项目验收及成果推广工作和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项目建设工作,加快北斗卫星基站建设。

加大土地领域改革力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国土资源厅在全省开展的土地利用综合改革(简称“三块地”改革),旨在解决“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出”、“粮食怎么保”三大发展难题,高效服务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保障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助推脱贫攻坚。第一块地: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县城及特色小镇等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目的是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所需资金问题;第二块地:农村耕地,主要包括所有耕地和后备资源。目的是解决农业规模化和农民增收问题以及城市发展空间和占补平衡指标问题,为第一块地改革提供支持。第三块地:乡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包括乡村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等。目的是整合释放集体建设用地空间,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解决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为第一、第二块地改革提供支撑和保障。

2017年12月5日,中共漯河市委书记蒿慧杰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省国土厅全面深化土地利用综合改革工作,站位全局,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对于有效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诸多难题、服务保障新时代漯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精心谋划部署,深入推进“三块地”改革,更好地服务全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

2018年1月3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刘尚进召开市长议事会,专题听取漯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三块地”改革工作和全市土地征收储备工作汇报。他指出,一要抢抓改革机遇,实现新时期漯河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突破。尽快出台漯河市“三块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促进改革工作分类施点,快速推进,尽早见效,打通土地资源、资产和资本转化的渠道,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建设用地空间和有力的资金保障。二要夯实共同责任机制,强力推进土地利用综合改革纵深发展。三要强化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土地利用综合改革工作落地增效。

加大资源领域改革力度——

(一)2018年完成地热资源勘查

漯河市地热资源区位优势明显,开发前景广阔。作为可再生能源,地热在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等方面均意义重大。“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加大对地热资源的投入及政策倾斜。市国土局于2017年完成了漯河市地热资源的调查,2018年将完成资源勘查,争取2019年实现开发利用。

(二)完成北斗导航定位系统区域中心站建设

北斗导航定位系统是我国自行研制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通过建设若干永久性连续运行卫星基站,将提供国际通用各式的基准站站点坐标和GPS测量数据。2018年我市基站建成后,将实现全市卫星信号全覆盖。可以满足不同行业对快速和实时定位、导航的要求,为城市规划、国土测绘、地籍管理、城乡建设、环境监测、防灾减灾、交通监控等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提供服务。

(三)加大共享资源领域改革力度

1.不动产信息资源整合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于2016年10月19日开始实施。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彻底改变了以往产权交叉、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等问题,使得产权保护更加完备,不动产交易更加安全,社会环境更加稳定,为企业和城市居民融资提供服务。从2018年至2020年,我市将利用三年时间组织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权籍调查,给农民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为农民融资提供支持,实现农民资源的资产化。

2.遥感监测“一张图”建设

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项目主要是集合国土资源管理各项业务数据,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分布、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土地调查数据等,在航拍遥感影像图、各比例尺地形图等底图上显示出来,同时形成数据库并进行分析、管理和展示,为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现代化提供保障。

3.数字漯河建设

“数字漯河”地理空间框架项目是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批准,市政府和省地理信息局共同承建的公益性项目。其建设内容是采集最新、最全的全市域各种类的地理信息(包括1:1000、1:5000、1:10000等各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三维城市模型;现状图等),无偿提供给各级政府、各部门使用,为城市综合管理、社会精细化管理搭建平台。

全天候遥感监测违法用地图斑

漯河市各县区违法占用耕地情况统计表

(截至2017年12月29日)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动态监管机制的意见

(摘要)

漯政办明电[2017]61号

面积单位:亩

排名 县区 2016年度卫片 2017年度新增 不实耕地 农村新型社区 根据漯政办明电【2017】61号 违法占地 遗留问题 应扣除的补充耕地指标 1 临颍县 144.6 90.4 283.7432 1543.5 2062.2432

2 舞阳县 42.16 35.73 303.589 676.35 1057.829

3 召陵区 116.8 192.098 346.925 239.65 895.473

4 郾城区 77.1 108.08 285.653 508.35 979.183

5 源汇区 75.6 42.67 104.66 334.2 557.13

6 城乡一体 80.6 101.94 110.53 83.7 376.77

化示范区

7 西城区 8.8 0 107.106 0 115.906

8 开发区 9.22 0 17.78 57.105 84.105

总计 漯河市 554.88 570.918 1559.9862 3442.855 6128.6392

注:根据应扣除补充耕地指标面积排名。

为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切实将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土地巡查“三早”机制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切实把违法占地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健全国土资源联合执法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同,畅通信息渠道,共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将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纳入“诚信漯河”体系建设,对国土资源违法用地责任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形成全社会共同制约机制。

三、健全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国土公安联合执法办公室。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

四、建立及时问责机制

按照《中共漯河市纪委漯河市监察局漯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漯河市乡村两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漯纪发[2009]2号)要求,坚持对制止土地违法行为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精准问责,坚决治“庸”惩“懒”,有效发挥约谈问责的警示震慑作用。

五、建立违法占地与补充耕地指标挂钩制度

对各县区存量违法占用耕地的,实行“占一扣一”,即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扣除该县区等面积的补充耕地指标;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的,实行“占一扣二”,即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扣除该县区2倍的补充耕地指标,待违法状态消除后,再归还扣减的补充耕地指标。

六、建立国土资源“双暂停”工作机制

加强对各县、区的违法用地日常监管。如果发现单宗违法占用耕地超过10亩、当月违法占用耕地合计超过20亩(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超过10亩)、半年超过50亩(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超过25亩)或卫片执法、不实耕地整改等任务,没有按上级要求完成的,由市国土资源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告知,对所在县、区暂停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暂停土地利用供应,待违法行为整改到位后,由漯河市国土资源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时恢复,切实将违法用地问题解决在平时。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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