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整体处置的不良贷款债权(本息截至2018年1月31日):
(1)漯河市鑫田粮业有限公司本息合计15507796.63元。
(2)漯河天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息合计10035067.19元。
(3)邵华本息合计3200438.10元。
(4)仵小奔本息合计3191198.57元。
二、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
(2)竞价人应于2018年2月7日17时前,将竞价保证金存入我单位账户。账户名称:漯河市源汇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户行:漯河市源汇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16164999998016347400035。
(3)存入保证金时,请在摘要注明“源汇区农信社债权转让保证金”;未交纳保证金的,其报价将被我单位拒绝。
(4)未成交竞价人的保证金,我单位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额原路退还。
三、竞价方式:
本次转让采用竞价方式进行,符合竞买资格及竞买条件的意向买受人可向我单位获取竞价文件,有意竞买者以书面形式进行报价。
本次竞价设立保留底价(不对外公开),竞价人报价金额未达到保留底价的,我单位将不接受竞价人的报价。
四、付款要求:
一旦我单位接受竞价人报价,竞价人须与我单位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一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转让款,否则我单位有权不退还竞价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并将债权另行处置。
五、竞买资格:
(1)如竞买人为自然人的,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获取竞价文件。下列人员我单位不考虑其作为本次竞价交易的对象。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2.参与处置工作的本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3.参与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
(2)如竞买人为公司的,必须持公司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竞价文件。
六、其他事宜:
(1)竞价人应在2018年2月7日17时前到源汇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四楼资产管理部领取竞价文件。(2)提交报价书:2018年2月9日17时前,提交至源汇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四楼资产管理部。(3)开价时间及地点:2018年2月11日15时,源汇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楼会议室。
以上公告内容,至本次交易终结日前有效。
联系电话:0395-2927166 13938035098
漯河市源汇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