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的朝阳学校老师强迫学生捐款的新闻在网上流传,这是在茂南区的一间民办小学,一名学生家长不幸患了重病,师生纷纷捐款。然而,有家长反映,不捐款的学生被拍照发到了家长群。十个孩子在讲台上面对全班同学,有的背着手,有的低着头不敢直视下面的同学。
几位家长看到照片后,在群里对老师的做法提出了异议,有家长当即就在微信群里发了捐款红包,但是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心,老师的这一做法可能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据媒体报道,当事老师在事发第二天就向校长作了检讨,校长也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校方表示,这位老师已在微信群里向家长们赔礼道歉,并得到了家长的原谅。
茂名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卓先生昨日对记者说,教育局对这件事非常重视,学校和老师处理及时,已经做了很多协调工作。“老师也是出于公心,一时冲动,已经和学生以及家长道歉了,校方除了批评老师,也对学生进行了心理辅导。”他说。当地民办学校的教师薪资和学历普遍较低,生源大多都是外来务工子女,这些学生家庭普遍比较困难。负责人还表示,希望学校以此为契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同时为患病家长尽量提供更多的协助。
然而,尽管是出于爱心,学生是否有选择捐不捐款的权利?老师可以要求学生捐款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全国政协委员阚珂指出,慈善法明确规定:捐赠应该是自愿的。而对于学校和老师是否可以公开募捐,他表示,只能委托有资质的慈善组织,应由民政部门对老师进行法制教育。
而据新华网报道,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凌霄也表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是个人,不得进行公开募捐。如果要进行公开募捐,必须依托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进行,相关募捐来的财产也归于相应的慈善组织进行管理和规范。
以往学校组织募捐似乎是司空见惯的事,普通人想要献爱心怎么办呢?学校可以和有资质的慈善组织合作,共同献爱心。据《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