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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7日 星期

“两院”报告 图解

全年共受理案件
37267件
◎同比上升27.3%
全年共审执结
34203件
◎同比上升33.6%
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
刑事犯罪嫌疑人
833人
◎提起公诉1762人
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
106件149人

2月2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松林向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用详实的数据、具体的举措,呈现了全市法院干警牢记嘱托、忠诚履职、务实担当、一心为民的司法实践。

2017年全市法院工作亮点

1

司法公正取得新成效

●全年共受理案件37267件,同比上升27.3%;审执结34203件,同比上升33.6%。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4425件,同比上升21.3%;审执结4221件,同比上升22.1%。办案质效不断提升,主要指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2

队伍建设

●全年培训干警140人次。

●坚持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对5名违纪干警作出党政纪处分,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维护司法清正廉洁。

3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2817件。

●审结合同纠纷案件7462件。

●审结民间借贷、融资担保、金融借款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1283件。

●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3件。

●办理美国“雅诗兰黛”、美国公民申请承认和执行等涉外涉港澳台及司法协助案件12件。

●强化清算与破产审判职能,指导暂时困难企业和解重整,推动“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市场,审结相关案件13件。

4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174件,判处被告人3191人。

●审结“涉黑”、故意杀人、绑架、“两抢一盗”、诈骗、毒品类案件455件。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43件,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9人。

●审结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征地拆迁、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7件。

●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4件、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22件。

●适用简易程序、刑事和解程序审结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976件。

●审结行政诉讼案件938件。

●开通失信被执行人彩铃曝光业务,734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全年共执结6991件,执结标的金额3.7亿元,司法拘留327人,判处拒执犯罪88人。

5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当场立案率99.2%,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35万元,为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人、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78.6万元。

●全年共办理诉讼引导等服务27357人次,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5%,深入工厂、社区、乡村、学校巡回审判案件8475件。

●全市法院诉前化解各类纠纷1817件,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40.2%,人民陪审员陪审率为97.6%,全市19个人民法庭审执结案件8428件。

●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保障等涉民生案件7439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案件3390件。开展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审执结案件837件。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和校园暴力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3件,依法审理涉军维权案件76件。

6

司法公开取得新进展

●不断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庭审直播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全面运行“审务通”,打通电脑、手机以及内外网壁垒,让干警随时随地办公办案。

●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受理案件查询、投诉等1324件次。建成高清科技法庭13个。推进诉讼档案数字化,形成电子卷宗2367万余页。

7

司法改革取得新突破

●法官员额制改革落地生根,全市法院择优选拔首批入额法官179名。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完成,组建新型审判团队,突出法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员额法官自主签发裁判文书制度,坚持入额必办案,两级法院院庭长参与办案13478件,同比上升32.6%。构建司法责任制度体系,制定司法权力清单、法官办案责任、审判业绩评价等配套规定,厘清司法主体职责,建立错案责任追究机制,促进责权利统一。涉诉信访法治化改革深入实施。

8

司法公信取得新提升

●共有47个集体和13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法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市中院拍摄的微电影《让爱归来》、《铁水牛》获得中宣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三等奖,是全省政法机关唯一获奖作品。

2018年全市法院重点工作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领袖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落实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审理涉供给侧改革等纠纷案件,妥善审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加大环境保护司法力度,保加强产权保护,加强金融审判,防范化解行政争议,坚决兑现“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

●坚定不移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依托信息技术强化办案节点信息监管,实现对审判执行流程自动记录跟踪、提示催办、预警冻结,严把审判效率关。深入落实院、庭长对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职责,严把审判质量关。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确保法官审判权严格依法行使。

●坚定不移践行司法为民。完善诉讼便民利民工作机制,妥善审理家庭、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民生案件。加大涉军维权力度。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网上服务、自助服务和跨区域服务。强化判后答疑,加强巡回审判。

●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抓手,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等综合配套改革。坚持以改革思维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努力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

●坚定不移主动接受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沟通,为代表委员依法监督提供保障。认真办理好代表委员议案、建议和提案,更好地倾听代表委员呼声。

2017年全市检察工作亮点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2月26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连东向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详述了紧紧围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中心任务,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斗目标,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取得的新成效。

1

●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10人,提起公诉 25人。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23人,提起公诉46人。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犯罪11人。

●批准逮捕侵犯企业产权、破坏生产经营犯罪22人。查办在项目审批、资金扶持、物资采购等环节“吃拿卡要”、商业贿赂等犯罪7人。

●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23人,依法起诉该类犯罪41人。立案侦查涉嫌侵吞私分失地老人生活补助金、套取村室建设扶持资金、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经商谋利等职务犯罪18人。

2

着力优化政治生态

●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06件14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1件10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5件46人。对“围猎”腐蚀干部的21名行贿人快查严处。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6300万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人。

●共查办厅级干部1人,县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32人;立案侦查涉案金额20万元以上大案32件,300万元以上大案7件。

●针对发现的少征、漏征税款问题,督促依法追缴1200余万元。全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为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信息查询3800余次,有行贿污点的19家企业和47名个人被取消投标资格。

3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33人,提起公诉1762人。从快从严批准逮捕温金路、高丽红等1案20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贩卖毒品等犯罪72人。依法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95人。

●推行非羁押诉讼,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239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10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促进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110件。依法妥善办理控告申诉案件142件。

●2名恶意欠薪的用工单位负责人被批准逮捕、判处刑罚。从快起诉猥亵妇女、拐卖儿童等犯罪11人,为特别困难的23个刑事被害人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5件。

4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6件21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追捕43人、追诉97人。追捕追诉的109名被告人,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追捕涉嫌毒品犯罪的被告人凌远贵,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7件9人。

●逐案核查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人员,监督收监执行5人。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51名没有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办理的4起刑事执行监督案件。推动81件财产刑案件得到执行,执行金额2280万元。

●在国有资产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等领域摸排线索13件,立案12件。对违法裁判调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违法执行情形,启动调查核实程序,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7件。

5

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效

●积极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员额检察官依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直接对案件作出决定,终身承担责任,完不成办案任务退出员额。

●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侦查活动从“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转变,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环节。全年共对496件案件作出退回补充侦查决定。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决定不批捕238人,不起诉40 人。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拥护中央决策,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部门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全部完成。

6

加强队伍建设

●5个集体和3名检察人员,分别荣获“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举办业务培训、技能比武54期。涌现出“全国优秀反贪侦查员” “全省优秀反贪局长”“全省优秀反渎局长”“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等30余名优秀人才。

●立案查处违纪人员3人,辞退1人。

7

保障严格公正司法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关注的在重点项目用地上违法建房且纠正迟缓等问题,主动介入调查,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犯罪2人,推动违章建筑被迅速拆除。

●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22人,邀请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职务犯罪案件42件。为律师提供网上预约会见、刻录电子卷宗光盘,律师辩护意见全部书面附卷核查。应公开的案件信息一律网上公开,对重大敏感、争议较大的案件,组织公开审查、公开听证。

●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利用大数据案管平台监管办案。市检察院和各县区院办案数据全联通。

2018年全市检察院重点工作

●提升政治站位。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领袖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标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创新服务措施。

●贴近民生关切。聚焦人民在经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做实民生检察、涉农检察、生态检察工作。配合公安、法院,积极投入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加强对刑事拘留未报捕、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监督。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抓好对财产刑、强制医疗、社区矫正、暂予监外执行监督工作。重点开展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和执行监督,遏制虚假诉讼。依法对职务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提起公诉。

●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员额检察官管理制度,加强业绩考核考评,健全员额退出、增补机制,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转高效、协调配合的组织结构。年底前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实行扁平化管理,提升司法效能。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持续从严治检。组织“全市检察之星”评比、先进典型选树活动。依托河南检察官学院漯河分院,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对自身腐败行为“零容忍”。

文字整理/本报记者 左素莉 版式/付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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