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国税稽公字[2018]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拟对河南春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漯河市万益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因公司经营不正常,税务检查通知书无法采取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395-2939393 0395-2985209
漯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18年3月8日
附件:涉税企业名单及送达文书文号
公告送达企业名称 送达文书文号
河南春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漯国税稽检通一[2018] 11号
漯河市万益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漯国税稽检通一[2018] 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