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国税稽告【2018】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送达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395-2928776
漯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18年3月14日
附件:涉税企业名单及送达文书文号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送达文书文号
1 河南省渴望通信设备 91411100099539865N 漯国税稽罚告
有限公司 【2018】3号
2 河南博森建筑材料 91411102MA441XN42P 漯国税稽罚告
有限公司 【20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