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相关单位越来越注重企业信誉情况,对进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进行约束和惩戒。今天的这个故事就是提醒企业,千万不要因为不按时报送年报而让企业染上失信的污点,从而影响企业及其职工的日常活动。
“你好,我是漯河市xx商贸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因为我们公司开展业务需要,到银行申请银联pos设备,但是却遭到银行拒绝,说我们公司信用有问题,已被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了。而且我们公司另一个同事因买车到银行办理分期付款时,银行要求我的同事提供他的工作单位名称,也就是我们公司名称,银行看到后也同样拒绝了我这位同事的申请。我们公司成立后还没有开展业务,怎么信用方面就有不良信息了?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您能帮忙查查吗?”一大早,这家单位的人员就匆匆来到市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监管科。
经过上网查询,原来这家公司因为没有及时公示年报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原有的年检制度改为在网上自行公示年度报告制度。每一户企业都有必要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报告。6月30日24时整,年报系统关闭,所有未按时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年报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都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示。
后来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这位女士准确补报了年报,并按照要求提供了有关材料,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几天后,这位女士又打来电话,告知企业信用信息监管科工作人员已经办好了相关业务,并表示今后一定会重视企业的信用。
最后,市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监管科的全体人员再次提醒:请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及时报送您公司的年报,否则公司的信誉会受到影响哦!
王丽雅 徐 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