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视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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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4日 星期

第一季度全市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1.河南宏福鞋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案。2018年3月5日,漯河市环保局、舞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河南宏福鞋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擅自拆除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致使硫化罐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漯河市环保局交办舞阳县环保局依法依规处理。2018年3月23日,舞阳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万元。

2.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2018年2月18日,召陵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漯河兴茂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监督检查,并对该厂外排废水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72.83mg/L超标(规定排放标准48.7mg/L)。2018年3月13日,召陵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0万元。

3.张新安违法倾倒固体废物案。经调查,2018年2月9日晚23时,违法行为人张新安从漯河市渭河路一建筑工地向漯河市第一中等专科学校新校区空地倾倒垃圾,至2018年2月10日凌晨4点左右共倾倒600立方米,倾倒物质含建筑垃圾、废塑料、生活垃圾、粘土等,现场未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三防措施。2018年3月16日,召陵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其罚款1万元。

4.漯河市博冠新型建材和益金建材有限建筑建材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施未正常运行案。2018年3月14日,召陵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巡查时发现,漯河市博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漯河市益金建材有限建筑建材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在线监测设施未正常运行,在线数据均未显示。2018年3月21日,召陵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对两家公司分别处以罚款3万元。

5.河南开心置业有限公司长江国际工地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2018年3月1日,源汇区城乡建设和环保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位于源汇区长江路与乐山路交叉口的河南开心置业有限公司长江国际工地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2018年3月13日,源汇区城乡建设和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整改,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并处罚款2万元。

6.王鹏东(汇力沙澧产业园项目工地)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擅自夜间施工案。2017年12月19日,源汇区城乡建设和环保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位于源汇区桂江路与丹霞山路交叉口的王鹏东(汇力沙澧产业园项目工地)未向环保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夜间有水泥罐车混凝土施工作业。2018年1月2日,源汇区城乡建设和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夜间违法施工行为,并处罚款4万元。

7.漯河沙河实业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环保污染设施案。2018年2月5日,省环保第十督导组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VOCs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2018年2月8 日,郾城区环保局按照督办通知要求,对该公司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行为立案调查。2018年3月5 日,郾城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其罚款10万元。

8.郾城区新店镇台东村张军华颗粒厂涉嫌渗坑排污案。2018年3月13日,郾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郾城区新店镇台东村张军华颗粒厂未办理环评手续,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排至院里无任何防渗漏措施的坑塘内。新店镇政府按照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整治标准,依法对其予以取缔。郾城区环保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漯河市公安局城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厂负责人张军华实施行政拘留5日。

9.源汇区在水一方施工工地违规使用黑渣土车清运土方案。2018年3月22日,省第七环保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源汇区柳江西路在水一方工地违规使用黑渣土车清运土方。根据省督查组交办要求,源汇区立即对该工地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要求其停工整改,并处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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