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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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3日 星期

漯河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就《中共漯河市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争创一流业绩,日前,中共漯河市委出台了《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漯河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在全市开展“争创忠诚干净担当好班子 争当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双争”活动实施方案》)。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就这三个文件的起草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市委出台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三个文件,其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要求的实际行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要把这些要求落到实处,需要结合我市实际,找准载体和抓手,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二是落实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去年,省委先后出台了《河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建立干部激励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2018年全省组织部长会议提出,要落实和完善干部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把干部的精气神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三是开启新时代漯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现实需要。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战略部署,紧密结合漯河发展实际和阶段性特征,市委作出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漯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大决策。在市委七届六次全会上,市委书记蒿慧杰同志强调,“落实这些重大战略决策和工作任务,必须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来推动,必须有好的作风来保障。”与市委的要求相比,目前我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还存在“四个意识”不牢、干事创业劲头不足、工作执行力不强、担当尽责不够等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激发和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打赢三大攻坚战、打好五大持久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两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市首次在制度层面建立完善了干部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双争”活动实施方案》,聚焦“忠诚干净担当”,突出正向激励,是落实“三项机制”的有效载体和具体措施。这三个文件认真贯彻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既注重严格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又注重相互之间政策配套,坚持点面结合、标本兼治、惩教并用、奖罚并举,体现了市委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市委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的强烈信号,必将进一步引导全市各级干部主动转作风、积极抓落实,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奋力开创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问:《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在调动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体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方面出台了哪些有效措施?

答:文件共八个部分26条。八个部分主要是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加强事业激励引导、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强化荣誉激励措施、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注重关心关爱干部、健全容错激励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激励机制是近年来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市委在贯彻上级政策、借鉴外地做法基础上,出台了一些务实管用和突破性的举措。加强事业激励引导方面,提出:建立鼓励干部主动报名参与中心工作、认领攻坚任务机制,选派优秀干部到项目建设、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一线和驻村帮扶、信访稳定等艰苦复杂环境砥砺品质、锤炼党性。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方面,提出:完善差异化、精准化、科学化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强平时考核了解,严格兑现考核奖惩,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对评为“好”等次领导班子、“优秀”等次干部通报嘉奖,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获一、二、三等奖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次年平时考核“好”等次比例;对于各类别排序后三位的单位,适当降低次年平时考核“好”等次比例。强化荣誉激励措施方面,提出: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设立若干重点工作单项奖,与年度综合考核获奖单位一并表彰。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先进集体”、“敬业模范”和“创新标兵”,增强集体荣誉感,激励干部比学赶超。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方面,提出:重用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重用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的优秀干部,注重向基层一线干部倾斜。特别是在加强岗位交流激励方面,提出建立激励型、培养型、考验型干部交流制度,对忠诚干净、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有计划地向上级机关、重要岗位和重点工作一线交流;对有培养潜力但缺少基层领导工作经验或岗位经历比较单一的干部,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或者多岗位培养锻炼,对在交流任职后适岗性强、工作实绩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对进取精神不强、工作落实不力、任务完成不好,不宜继续在现职岗位工作的,或闹无原则纠纷,影响班子团结和工作开展的,及时调整岗位。

问:刚才,您提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将“健全容错激励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答:2016年,我市在全省较早出台了《漯河市党员干部履职担当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对于解决干部怕担责、怕出错,不敢为、不敢试等问题,推动形成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良好氛围,起到了重要作用。这次,根据省委去年出台的《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市委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中,对健全容错激励机制进行了完善,提出要准确界定容错边界,合理运用容错结果,公正对待犯错误干部,完善澄清保护措施。强调要正确看待、评价和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担当履职中的失误错误,对于主观上没有为自己、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客观上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和民主决策程序(紧急情况临时处置的除外),实际效果上没有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并符合规定情形的失误错误,由执纪问责部门或被问责的干部、单位提出申请,经调查核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委(党组)研究认定,可予以容错。

在合理运用容错结果和公正对待犯错误干部方面,文件提出:经研究决定予以容错的,根据其行为性质及造成的后果,分别给予从轻、减轻或免除责任追究的处理。对从轻、减轻责任追究的,根据其从轻、减轻后的处理措施,确定受影响的情形。对于免除责任追究的干部,在考核评价、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时不受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资格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及推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时不作负面评价。教育引导干部正确看待错误,认真分析原因,深刻汲取教训,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开展工作;对犯过错误但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在影响期满后,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该重用的重用、该提拔的提拔。

问: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双争”活动,其中忠诚干净担当好班子和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的条件分别是什么?

答:忠诚干净担当好班子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对党忠诚、政治过硬,精诚团结、务实重干,担当作为、创新争先,严守规矩、廉洁从政。

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条件,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心系百姓、为民服务,履职尽责、勤政务实,攻坚克难、敢于担当,严守纪律、清正廉洁。

问:开展“双争”活动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答:一是提升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推进落实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将开展“双争”活动与年度工作同部署。立足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对照“双争”活动要求和争创条件,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短板,精准发力,立行立改。二是细化争创目标,抓好任务落实。每年年初,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结合单位和个人实际,分别制定年度争创目标任务清单,主动认领攻坚任务和重点、难点工作。每季度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争创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三是严格过程管控,强化考核评价。加强平时考核,组织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谈话调研、列席民主生活会、实地督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把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争创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纠正。适时组织观摩讲评、座谈研讨,开展“双争”活动经验交流,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争创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要求各县区、各单位及时总结开展“双争”活动的经验和做法,针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以民主集中制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为重点,着力规范和完善制度机制。

问:“双争”活动为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起了争创的标杆,对争创忠诚干净担当好班子和争当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出台了哪些激励措施?

答:一方面,强化正激励,根据综合考核评价情况,市委每年表彰奖励一批忠诚干净担当好班子和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好班子”年度考核定为“好”等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适当增加,“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在干部选拔任用时注重向“好班子”和“好干部”倾斜,“好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好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另一方面,严格负激励,对在“双争”活动中,动作迟缓、措施不力、工作成效较差、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

问:《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对干部“下”的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答:《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适用于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县(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参照执行。细则中明确了领导干部“下”的渠道,主要有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不能正常履职干部和违纪违法免职。其中,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是在实际工作中最难把握的,对如何认定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实施细则分6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分别是政治方面不忠诚不守规矩、廉洁方面不严格不干净、工作方面不胜任不担当、作风方面不扎实群众不满意、年度综合考核干部群众意见集中且满意度偏低、在各项攻坚任务及重点工作督导考评中连续排名靠后等,为了便于在实践中操作,6个方面又细化为28条具体情形,应当说操作性是比较强的。

问:“三个文件”的政策措施都很好,如何保障这些政策落地见效?

答:市委书记蒿慧杰同志强调,“这三个文件体现了中央的精神、省委的要求,符合漯河实际,非常重要、也很及时,关键是抓好贯彻落实”。下一步,要突出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率先垂范,带头学习“三个文件”。各县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专题学习,弄懂弄通文件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落实“三个文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摆上议事日程,带头争创忠诚干净担当好班子、争当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推动形成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宣传、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深入宣传“三个文件”落实情况,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及时发现和选树忠诚干净担当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营造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强督查指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督查指导,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上下联动,将“三个文件”的贯彻落实,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落实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开创漯河发展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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