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不动产登公(2018)第190期
权利人:市政府,宗地坐落:沙北泰山小区09号楼101室,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类型:划拨,面积:30.65平方米。根据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豫0402执1382号和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豫0402执1382号之七,将以上分割证办理转移登记,因被执行人不配合提供以上权证,现公告作废。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