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房产公(2018第021号)
依据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豫0402执1382号、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豫0402执1382号之九,将被执行人李秋香名下位于漯河市黄河路南侧32号楼1~2层的房产(房产证号:2014017983号)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顾笑雷所有,原证书公告作废。
漯河市房产交易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