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薛宏冰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新时代漯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三二一”工作布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新勇日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主要谈了《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意见》的主要内容以及落实的主要措施等。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2018年,是漯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委明确了新时代漯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将开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绘就了漯河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我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提出检察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是首要的政治责任。全市检察机关必须对标新时代漯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四三二一”工作布局,找准服务保障的着力点,努力为全市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做出让市委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成绩。
4月3日,七届市委常委会第98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制订《意见》的汇报。会议同意市人民检察院汇报意见。市委书记蒿慧杰对我们制订《意见》提出更加具体的要求,希望全市检察机关着力服务中心、突出司法为民、注重服务实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高度自觉树立中心意识、大局意识,紧紧围绕落实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漯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意见和蒿慧杰书记指示要求,立即开展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经反复修改完善,制订了这个《意见》。这个《意见》就是全市检察机关今后工作的行动指南。我们要以《意见》出台为契机,引导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以“市委决定什么、群众期盼什么、我们做什么”为思路引领,深入把握“四三二一”工作布局战略重点,找准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需求,明确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重点和措施,坚决把讲政治、顾大局落实在具体行动上,推动检察工作与新时代漯河发展同向合拍、同频共振。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意见》主要围绕服务漯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基本思路,深入谋划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
(一)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只有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经济才能有高质量发展的环境,人民群众才能够放心、踏实地享受高质量的生活。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最坚定的决心和意志,为落实“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密切配合相关政法部门,紧盯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等“十二类打击重点”,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作用,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从重从快办案导向,确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要强化对涉黑恶犯罪案件的诉讼监督,对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对黑恶势力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线索,要认真审查和开展必要的调查核实,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发现有遗漏犯罪嫌疑人或者漏罪的,依法追捕、追诉,防止打击不力。对办案中发现的涉嫌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等违纪违法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助推工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市开放带动工业转型发展大会精神,服务打好“优供给、促融合、增动力、惠民生、强支撑”五大持久战。我院将建立检察服务联络员制度,选派优秀检察官,跟进重大招商引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一对一”的上门法律服务,努力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对涉及高新科技、关键核心技术、驰名知名商标和跨地域侵权等严重侵权犯罪,重点给予打击,确保企业知识产权和创新成果得到有力保护。深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从快从严受理、办理侵犯企业产权刑事案件,突出打击盗窃、抢劫、敲诈勒索、侵占、挪用等侵犯企业财产的刑事犯罪,重点惩治黑恶势力以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手段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帮助企业家依法维权、安心经营发展,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三)深入排查矛盾隐患,防范化解涉法涉诉重大风险。稳定是发展的前提,稳定是最美的环境,维护稳定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也伴随新的矛盾新的问题,经济风险不断向社会领域、司法领域传导,检察机关防控风险、维护稳定面临新的压力和更艰巨的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积极投入我市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金融、财税、社会民生等领域经济犯罪,努力消除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要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更加慎重办理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刑事犯罪案件。坚持依法办案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两手抓”,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最大限度维护受损群众合法利益,最大限度促进企业正常经营。对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加强风险评估,加强办案指导,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将加强涉检案件信访处理力度,做到案案依法审查,穷尽措施,坚决保持我市无涉检赴省进京非访案件发生。
(四)全力服务精准脱贫,促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心全意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协同打击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犯罪,严肃惩治侵犯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强化涉农检察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各类刑事犯罪,为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富裕提供司法保障。回应群众关心关切,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适度规模经营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防止农村集体产权、农民切身利益受到侵害。结合检察办案,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帮助群众尊法学法用法,推动乡村自治、法治、德治同向发力。
(五)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助力打好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民群众盼望喝上更干净的水,呼吸到更纯净的空气。生态宜居是漯河最珍贵的名片,优美环境必须倍加珍爱、精心呵护。全市检察机关将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认真落实与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动办案机制,重拳惩治盗伐林木、污染水源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服务保障“中原水城”“生态绿城”建设。积极发挥监督、审查、追诉职能,强化对林业、大气、水利、环卫等领域的法律监督,促进加强环境监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嫌疑人加强教育,推动“补植复绿”。
(六)突出做强公益诉讼工作,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合法权益。公益诉讼在整个检察业务布局中,是未来法律监督的重要发力点。公益诉讼工作有盯着看、督着办的特点,也是我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市委“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实施的主要措施。市委、市政府非常关心、支持检察机关这项工作。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各行政机关积极支持配合,建立日常联系沟通工作机制,向检察机关开放行政执法信息和数据库,及时互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违法行政行为整改等情况,推进行政执法信息与司法监督信息资源共享;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要加强协调合作,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要加强联系,共同研究案件管辖、调查手段、证据规则、移送和庭审程序等具体问题,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审判质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的这个意见,为我们做实做强公益诉讼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全市检察机关将不辱使命,聚力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加大案件线索摸排力度,选准办好群众关心、党委政府支持、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重点案件,切实约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促进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服务保障我市“四三二一”工作布局深入实施。
(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法治展厅”宣传阵地作用。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将积极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加强刑事案件统计、分析、研判,撰写刑事犯罪年度报告,为党委、政府依法推进社会治理提供参考。要在法治漯河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既当“护法的卫士”,又要做“普法的先锋”,为落实“四三二一”工作布局优化法治环境。今年按期完成“法治展厅”建设,加快布展进度。要建好用好“法治展厅”,采取组织参观、主题宣讲、普法教育等不同形式,深入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活动,使之成为我市法治宣讲的主阵地和法治宣传的新亮点。
问:落实《意见》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服务大局必须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为导向。我们根据省人民检察院、市委和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制订印发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以“十个检察专项工作”为抓手深化法律监督提升服务大局水平的通知》,确定“十个检察专项工作”作为落实《意见》的配套措施,作为我们服务大局的载体和抓手,力求精准服务、措施有力,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提升办案质量,高效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这“十个检察专项工作”依次是: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5月7日前,全市将调配二十余名检察官,成立六个涉黑犯罪检察组,专门办理涉黑刑事犯罪案件,增强专业化办案力量。二是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有群众举报就积极核查,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全市检察机关要依法批捕、起诉,挂牌督办重大污染环境案件,促进完善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监管体制。三是持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食药监部门会签相关工作意见,完善“两法衔接”长效机制,坚决惩治危害药品食品安全犯罪,维护中国食品名城声誉。四是开展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专项检察活动。针对刑事执行机关和检察机关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检察监督,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五是深化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重点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等“五类罪犯”和判处财产刑金额较大案件的监督。六是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集中摸排一批生态环保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依法立案调查处理,着力促进我市“中原水城”“宜居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七是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加强对人民法院民事和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促进解决虚假仲裁、违法公证及行政非诉执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八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工作。对2015年以来的涉检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做好上级交办案件和积案化解工作,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九是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认真评查案件,深化专项整治,突出问题整改,提升司法公信力。十是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用心用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组织在校学生参观“法治展厅”,接受法治教育,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