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下列土地证丢失,声明作废。
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申请,注销作废。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5月9日
2003013411
划拨
权利人 土地证号 房屋坐落 用途 使用权类型 面积(m2)
13.27
建设路水利第一工程局5号家属楼305室
城镇住宅用地
田学坤
2003013398
15.31
建设路水利第一工程局5号家属楼602室
城镇住
宅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