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订购我司“尚书房”项目2号1001号、2号1203号、1号1603号、7号503号、5号601号、7号806号、7号1908号房源客户:
因您未能在合同约定周期内完成付款或贷款,且前期多次通知您均未回复办理,现再次通知您于2018年5月23日前完善购房所需的房款或贷款手续。逾期未办理或逾期仍不能完成贷款又不愿改变付款方式的,我司与您的合同即行解除。您可于正常工作日期间前往尚书房项目财务处领取已缴款项。
特此公告
漯河国聚天成置业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