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财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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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5日 星期

民间借贷新规范 对暴力催收行为说“不”


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速,而且以暴力催收为主要特征的非法活动愈演愈烈,由此引发的恶性事件屡见报端,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非法金融行为亮剑,对民间借贷行为作出规范。

借贷资金必须自有合法

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民间信贷规则,要求相关部门和机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规范,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

《通知》还对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作出了规定,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民间借贷一旦发生纠纷,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处理。根据最高法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若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暴力催收行为说“不”

规范民间借贷,对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其根本出发点是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此次《通知》明确严厉打击的非法金融活动包括暴力催债以及面向在校学生的非法贷款。

有学者分析指出,目前高利贷越来越集中于高风险的放款人和借款人,这两类人博弈的结果使得一些非常规手段出现在借贷纠纷的处置中,最终使高利贷出现涉黑倾向,很容易导致恶性事件。从目前的法律规定看,如果高风险的借款人违约,放贷者对他们几乎束手无策,一些高利贷放款人可能就会使用非常规手段催债。

规范发展需多方施策

由于民间借贷活动情况复杂、涉及方方面面,监管难度很大。比如,治理暴力催收,不仅需要加大打击力度,而且需要从源头治理。严禁“校园贷”,在规范相关借贷平台的同时,还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需要各方群策群力。

另外,《通知》还要求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履行职责;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机关、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人民银行等有关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风险警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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