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者:裴丽娜,土地证号:漯国用(2013)003102,坐落:郾城区淮河路建业森林半岛39幢1314,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面积:4.09平方米。根据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豫1122执恢111号和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豫1122执恢111号,将以上土地证书和以下房屋产权证书办理转移登记,因被执行人不配合提供以上权证,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房屋坐落 证号 面积(m2)
裴丽娜 淮河路建业森林半岛39号楼 20110011515 50.17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