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房产公(2018第026号)
依据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豫1102执恢15号、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豫1102执恢15号,将被执行人杨留卫名下位于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东侧昌建东外滩A2号楼14楼1439号房产一套(预告登记证号:YG2014010366号)归买受人刘素杰所有,原证书公告作废。
漯河市房产交易处
2018年6月5日